湖南省原创广场舞
培训对象:各乡镇综合文化旅游广电服务中心、县城社区(街道)群众文艺团体的舞蹈骨干
培训要求
1、各乡镇综合文化旅游广电服务中心、县城社区(街道)群众文艺团体在8月9号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报送到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室。
2、参加培训的教练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适合舞蹈运动者。且应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辅导能力,有能力担任培训任务。
3、请自备练功裤(黑色)、练功鞋、长毛巾一对、U盘等学习用品。
4、培训期间严格考勤制度,学员不得缺课,乡镇的学员在培训期间的食宿由文化馆负责。
5、本次培训结束后要求各教练员进行广场舞的教学、培训、辅导,开展广场舞的推广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