翦伯赞(1898—1968),著名马克思主义历史学家,湖南常德桃源县枫树维吾尔族回族乡翦家岗人,维吾尔族。他是中国马克思主义思想早期传播者之一。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中国的社会问题。抗日战争时期,他发表了大量的抗日救亡论文,唤醒、鼓动民主抗日。历任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文化教育委员会委员、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等职,并当选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第一、二、三届代表。1968年,翦伯赞在“文革”中被迫害致死。1978年,翦伯赞由邓小平同志亲自批示彻底平反昭雪。
为纪念这位著名的史学家、教育家,2010年经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报中共中央办公厅同意,桃源县政府对其故居按原貌进行了修复,故居位于桃源县枫树乡回维新村翦家岗。由祖居、伯赞大道、雕塑广场三个部分组成,总建筑面积1005平方米,规划用地总面积3.42公顷。其中,伯赞大道从省道S226至广场,雕塑广场由瞻仰坪、翦伯赞全身雕像等组成。整个建筑将与当地清真寺和逐渐恢复的明朝皇帝朱元璋亲旨敕建的镇南堂、荐德楼、忠勇坊、讲经殿四大明代大建筑相呼应,设计总投资为1234万元。故居坐北朝南,纯木结构.整体建筑平面呈“卍”字形,有大小房间18间,面积822平方米。基本上按原有风貌修建。具有典型的湘西北民居风格。2011年1月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为了便于故居的管理,县委、县政府批准成立翦伯赞故居管理所,隶属县文物管理局,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人员编制3人。
翦伯赞故居,将成为我县弘扬民族历史文化、研究维吾尔族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的重要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