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维汉故居纪念馆
李维汉故居纪念馆位于长沙县高桥镇维汉村火烧坝组,归口长沙县文化广播体育电视局管理,由长沙县文物管理局代管,长沙县文物管理局局长兼任李维汉故居纪念馆馆长。
故居始建于清道光年间,砖木结构,房屋40间,占地面积18000平米,建筑面积1221平米。房屋深达三进,九栊十三厅,屋与屋之间有天井、回廊。大院正中为过廊,过廊后进入后栋。后栋有5间正屋和诸多杂屋,房屋错落有致。故居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李维汉出生和成长的地方。背依青山,门前有水塘,群山环抱,风光秀丽。2011年,李维汉故居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1896年李维汉出生于此,并度过了他的童年和少年时代。李维汉遭受迫害时,故居大部被毁,仅存门楼一座保持原样。此外,尚存古井一口,井口1米见方,水质甘洌。2005年由长沙县高桥镇自筹资金,对故居遗址的基础进行发掘,并依据原布局进行了复建,现保持了故居的原有风格和规模,恢复了李维汉少年时期的住房、李维汉父母居室及作坊等,展出清末民初时期家具、生活用品、作坊工具等文物以及李维汉生平业绩照片、实物、文献资料等共计70余份。
为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2010年由长沙县人民政府投资140余万元对故居进行修缮,坚持对外免费开放。故居为研究李维汉生平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具有重要的爱国主义教育意义和革命纪念价值,是长沙地区重要的旅游景点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