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禾县欧氏宗祠位于嘉禾县莲荷乡平世村。乾隆三十五年(1770),欧氏后裔将宗义、以瑞、以将、以玄祠堂移建于现在位置,更名为“青龙祠”,即欧氏宗祠。并先后在嘉庆十年(1806)、民国三年(1914)、民国三十年(1941)和公元2003年进行过维修。欧氏宗祠坐西南朝东北,占地面积400多平方米,为砖石木结构,前后二进,由戏台、露天坪、两侧厢房和神堂组成。
欧氏宗祠门屋为五开间,设一中门和两条侧门,青瓦硬山顶,两边是耳房。中门上方悬挂一牌匾,上 书“欧氏宗祠”四个鎏金大字。两根柱子,几道横梁,马头式封火墙,简洁朴实,没有过多修饰。进入正门,即为戏台,穿斗式木梁架结构,四方形藻井,歇山式顶,顶中饰宝葫芦。戏台正上方有一牌匾,上 书“格祖元音”四字。戏台正前方,装饰有各种镂雕的祥龙、瑞兽、云纹等图案,工艺精细,栩栩如生,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戏台两边是厢房,分上下两层,一楼为过道,二楼为观赏台,过道直接将戏台和神堂相连。中间为露天坪(原为青石板铺墁,2003年维修时用水泥盖面,三面设有排水沟),是村民看戏和进行其他活动的场所。沿坪拾级而上,即为神堂,三开间,左右为偏房,分上下两层,二楼与观赏台相通,左右各有一座楼梯通向二楼。中间设有神龛,立祖先神位,是村民祭祖的场所。
欧氏宗祠是集祭祖、宗事、观戏、娱乐、学习等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布局合理,功能齐全,结构简洁严谨,具有典型的湘南建筑风格。尤其是戏台的镂雕饰件,无论是从其造型上,还是从其工艺上都堪称艺术精品,充分展现了当时的工艺水平。2003年11月,以嘉政发42号文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8年以郴政函88号文件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