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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剧是湖南19个地方戏曲剧种中,最年轻的一个戏剧剧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新生的一种少数民族艺术形式。1954年2月诞生于湘西苗族自治区花垣县麻栗场乡。初始时,曾称“苗剧”、“苗语剧”、“苗戏”(苗语叫“戏雄”),七十年代曾称“苗歌剧”,直到1982年才正式定名为“苗剧”。


起源发展

湖南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的花垣、凤凰、吉首、保靖、古丈、泸溪以及湘西南的城步苗族自治县、靖县、绥宁、芷江、新晃等县市,是我国苗族同胞的聚居地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他们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深受压迫。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苗族同胞在政治上当家作主,经济上翻了身,民族民间的文学艺术也得到迅速的发展。1953年,湘西花垣县文化馆在麻栗场乡建立了沙科中心俱乐部,并随之成立了文化站,将熟悉苗族文艺的苗族教师石成鉴调到文化站工作。石成鉴了解苗族同胞喜爱看戏,但又没有本民族语言的戏看的情况,萌生了创立苗剧的愿望。在县文化馆的支持下,以他为主,将苗族故事《泸溪峒》改编成苗剧《团结灭妖》,交给麻栗场俱乐部排演。他们用苗歌、苗语演唱,把生活动作和舞蹈、武术的动作加以发展。使之相当于戏曲形式的唱、念、做、打,于1954年农历正月初六在麻栗场首次演出。这出戏以亲切的民族语言、朴素的感情和浓郁的民族特色,受到苗族群众的欢迎。这场演出,标志着苗剧的诞生。


后来,自治州文化部门加倍努力,对各苗区的民间艺人进行培训,推广苗剧。于是,苗剧便在花垣、吉首、古丈、凤凰等县广泛兴起,相继创作演出了十几个剧目。如花垣县的《龙宝三姐》、吉首县的《合作大生产》、古丈县的《石丁叭拉》、凤凰县的《神箭手》等。这是苗剧的业余演出阶段。


1958年,苗剧进入城市演出,一些专业演出团体对唱腔的发展进行的各种尝试。如1958年花垣县文工团演出的《千歌万颂石昌忠》,第一次突破原始苗歌的束缚,借用歌剧的手法创腔;1965年花垣县农村文艺宣传队演出的《借牛》,第一次用戏曲的板腔手法进行创腔;1979年花垣县文工团编演的《带血的百鸟图》,以音乐创作为主,借鉴汉族戏曲唱、念、做、打等表现手段,使苗剧的艺术水平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苗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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