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洪(浏阳市文物保护发展中心)
注:该文缩减版发表于今年核心期刊《文物》
内容摘要:
浏阳市博物馆收藏的元“大德二年浏阳州造”铜权,最大能够称重9千克左右。铜权上阴刻的“浏阳州造”四字,既反映出当时元朝较为完备的度量衡管理制度,也深藏着宋末元初浏阳人口的一段变迁史。

浏阳市博物馆收藏有一件元代铜权,铜权高9.7、底座直径4.5厘米,重594克。倒梯形纽,中有一圆孔,鼓腹,束腰,圆形台阶式底座。腹部有“大德二年”“浏阳州造”两组铭文,其中“德”字漫漶不清。馆藏铜权属元代铜权常见的形制,且浏阳称州仅见于元代,而元代年号中以“大”为首字的仅有大德,故此字应为“德”。大德为元成宗年号,大德二年为公元1298年。铭文表明铜权为元大德二年浏阳州铸造。

铜权,即我们现在所说的秤砣。山西洪洞县水神庙中的元代壁画《卖鱼图》就清晰地描绘了铜权的功能,只不过画中的权是六面体,这是元代铜权的另外一种形制¹。元代铜权形制基本可分为两种,一种如馆藏铜权所述,鼓腹束腰形。另一种如《卖鱼图》中所示,是六面体形。
编号 | 年代 | 最大称量 | 实重(克) |
112 | 大德元年 | 十六斤 | 615 |
58 | 大德九年 | 十五斤 | 770 |
165 | 大德十年 | 十六斤 | 616 |
59 | 延祐二年 | 十六斤 | 640 |
170 | 大德三年 | 二十五斤 | 728 |
118 | 大德三年 | 二十五斤 | 725 |
150 | 大德五年 | 二十五斤 | 580 |
56 | 大德七年 | 二十五斤 | 760 |
176 | 大德七年 | 二十五斤 | 775 |
127 | 大德九年 | 二十五斤 | 785 |
139 | 至元二十一年 | 三十五斤 | 920 |
54 | 元贞元年 | 三十五斤 | 890 |
162 | 元贞元年 | 三十五斤 | 933 |
208 | 元贞元年 | 三十五斤 | 870 |
149 | 大德五年 | 三十五斤 | 750 |
177 | 大德七年 | 三十五斤 | 883 |
164 | 大德八年 | 三十五斤 | 900 |
80 | 大德八年 | 三十五斤 | 878.4 |
57 | 大德九年 | 三十五斤 | 610 |
182 | 延祐二年 | 三十五斤 | 892 |
143 | 延祐二年 | 三十五斤 | 565 |
46 | 大德元年 | 五十五斤 | 800 |
81 | 大德八年 | 五十五斤 | 1275 |
77 | 大德十年 | 五十五斤 | 960 |
目前所存元代度量衡器物中,铜权数量较多,如丘光明先生搜集到出土、传世以及著录的元代铜权就有317件²。这些铜权大部分都有铭文,内容涉及铸造年代、铸造地点、最大称量等方面。在最大称量方面,从发表的资料来看,有十五斤秤、十六斤秤、二十斤秤、二十五斤秤、三十五斤秤、四十五斤秤、五十五斤秤等。
依据蔡明先生制作的《元代有铭文铜权一览表》³,择取至元至延祐年间(以大德二年为中点,前后各延二三十年)自铭最大称量的铜权,对应其实际重量,整合成上表。
从上表可知,实重越大,基本上最大称量也越大,最大称量为十五、十六斤的铜权,其实重大致在615~640克之间。此外,在辽宁省博物馆藏纪年铜权中,还有两件自铭“一十五斤”铜权,分别是大德十年铜权实重600克,至大元年铜权实重590克。可见,最大称量为十五、十六斤的铜权,其实重约600克。浏阳市博物馆收藏的这件铜权,实重594克,推测其最大称量是十五、十六斤。蔡明先生依据权重推算出元代一斤等于607.2克⁴,据此可估算出这件铜权最大称量为今9千克左右。
铜权上“浏阳州造”四字,说明该铜权制造于浏阳。实际上,铜权的制作标准却不是浏阳定的。元代度量衡器的标准由中央政府统一制定并颁布实施,铜权的生产受各级地方政府监督管理。 《元典章·刑部》 记载:“令各路总管府验所辖司县街市民间合用斛斗秤度,照依省部元降样制成造。委本路管民达鲁花赤长官较勘相同,印烙讫,发下各处,公私一体行用。常切关防较勘,毋令似前作弊抵换。”⁵可见,元代的铜权标准样式是由“省部”制作的。考虑到元朝户部是“掌天下户口、钱粮、田土之政令”⁶的中央机构,而度量衡制度与之关系密切,这里的“省部”应是中书省的户部。因此,元代度量衡是由户部制造标准器并颁发给各路,各路则依样制造。“浏阳州造”铜权表明,元代铜权的制造并不都由路这个地方一级政权把控,州一级政府也可以制造铜权。实际上,路是铸造铜权的主要地方政权,而部分府、州、县等地方政权也可以铸造铜权⁷。当然,标准器是中央制定的,而且制造还要受路总管府监管。元朝度量衡管理制度之完备由此可见一斑。

其实,辽宁省博物馆还收藏有一枚元代浏阳铸造的铜权,形制为六面体,上有“元贞元年”、“浏阳县造”等铭文⁸。元贞、大德是元成宗相继使用的两个年号。由这两件元代浏阳铸造的铜权铭文可知,在元贞元年(1295)到大德二年(1298)间,浏阳由县升为州。这与文献记载也是一致的。《元史·地理志》记载,浏阳“唐、宋皆为县。元元贞元年,升州”⁹。明嘉靖版《浏阳县志》记载:“元贞乙未年,以户口增多,升为中州。¹⁰”清雍正版《浏阳县志》对于浏阳升县为州原因说得更加具体:“元贞元年,以户口增至万,升县为州。¹¹”可见,在元贞元年(1295),浏阳因为区域内户口达到了万户以上,由县升为州。元朝早期,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逐渐繁荣,“世称元之治以至元、大德为首”¹²。这些都为浏阳户口的增加创造了条件。以至元代浏阳籍的大文豪欧阳玄在《浏阳县官题名记》中记载:“元贞元年乙未,浏阳以县升中州,置达鲁花赤、知州各一员,正五品……在至顺中,奉诏修《皇朝经世大典》,户部以天下版籍来上。因倣南中州户口,惟浏居最。¹³”又《元史·成宗本纪》记载,元贞元年,“升江南平阳等县为州。以户为差,户至四万五万者为下州,五万至十万者为中州”¹⁴。可见,县志上所言浏阳为中州,户数过万,准确的说,应该是户数在五万至十万之间。依据欧阳玄《浏阳县官题名记》中“因倣南中州户口,惟浏居最”来推测,当时浏阳户口可能更靠近十万户。
可谁能想到,在南宋德祐二年(1276)正月的时候,“元兵破潭,浏遭歼屠殆尽。奉召招邻县民实其地,则浏受其害酷矣。¹⁵”浏阳从歼屠殆尽到户数过五万,也就是短短20年左右的时间。人口增长之快令人诧异。究其原因,元朝一统中国后实施的开明政策是其一,另一重要原因则是征招周边县的民众来浏阳定居生产生活。元兵破潭(今长沙)之前,潭州知州兼湖南安抚使李芾已经率众抵抗三月有余。元军进攻长沙久攻不下时,则在周边杀人立威,掳掠劫杀,无恶不作¹⁶。可以想见,浏阳都歼屠殆尽,浏阳西边离长沙更近的长沙县等地应该亦受害颇深,人口大幅减少。因此,招“邻县民实其地”,邻县民可能更多来自于东侧毗邻浏阳的江西地区。宋金、宋元对峙时期,由于局势混乱,北方大批人士陆续来到南方定居,江东、江西之地,人口渐密。谭其骧先生在《湖南人由来考》中指出,“赣、湘境地相接,中无巨山大川之隔……则两宋、元、明,江西人口超越一般平衡线之时,正湖南省草莱初辟之际也”¹⁷。可见,在江西人口渐多,土地日少的情况下,为寻求新的生存空间,部分江西人逐渐往湖南迁徙,浏阳的招民政策则正好迎合了他们的需求,于是众多人迁居浏阳,浏阳由此人口日盛,终成为浏阳升县为州的重要推力。
小小的一枚铜权,折射出元代大德年间较为规范完备的度量衡管理制度,也牵发出浏阳那段深藏岁月中的历史风云。
1 柴泽俊、任毅敏《中国古代建筑——洪洞广胜寺》,第335页,文物出版社,2006年。
2 丘光明等《中国科学技术史度·量衡卷》,第399页,科学出版社,2001年。
3 蔡明《元代铜权的初步研究》,《考古》2013年第6期。
4 同3。
5 《元典章》卷五七《刑部》,第882页,中国书店,1990年。
6 《元史》卷八五《百官志一》,第2126页,中华书局,1976年。
7 同3。
8 都惜青《辽宁省博物馆藏元代纪年铜权考析》,《四川文物》2017年第3期。
9 《元史》卷六三《地理志六》,第1528页,中华书局,1976年。
10 (明)萧敷修、刘以身纂《浏阳县志》卷上《地理志》,第1页,明嘉靖四十年(1561年)刻本。
11 (清)陈梦文修、方暨谟纂《浏阳县志》卷一《建置沿革》,第1页,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刻本。
12 《元史》卷九十三《食货志一》,第2352页,中华书局,1976年。
13 (清)陈梦文修、方暨谟纂《浏阳县志》卷四《艺文》,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刻本。
14 《元史》卷一八《成宗本纪一》,第393页,中华书局,1976年。
15 (清)王汝惺等修、邹悛杰等纂《浏阳县志》卷一三《兵防》,第3页,清同治十二年(1873年)刻本。
16 谢建国《浏阳移民史研究》(手稿)17 谭其骧《湖南人由来考》,《长水集》上册,人民出版社,198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