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平江文物保护事业的发展,加强文物保护管理工作,2021年平江启动了第6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遴选工作。

朱家湾红军联络点旧址
经各乡镇自主申报,文物部门现场复核,专家委员会评审和部门会签等四个环节,并通过平江县第十八届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审议,最终核定并公布了30处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其中古建筑15处、古墓葬3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10处、其他2处;撤销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合并原有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至此,平江县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增至118处,此外,平江县还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13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3处。
平江县第6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公布,使平江县又一批文化遗存纳入法制化和规范化管理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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