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切实增强消费者法治观念和消费维权意识,3月15日上午,南县文旅广体局联合司法局、市监局、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烟草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在南洲城市广场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设立法律服务咨询台,以宣传《不合理低价游》《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普法书籍、法律法规折页等普法宣传资料,并通过摆放宣传展板、解答群众消费侵权法律问题等形式,提醒广大群众树立理性的消费观念,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拨打12315等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获得群众的广泛好评。
(通讯员 徐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