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芷江现为湖南省历史文化名城。百尺竿头,更进一步,2015年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目前,湖南省人民政府已经审定芷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并将相关文件呈报国务院,列入全国历史文化名城待审批城市,可以说是万事俱备,只欠东风。



1 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受降旧址

2 芷江天后宫

3 芷江文庙


街区保护面积11.49公顷,核心保护区面积4.45公顷,建筑控制区面积7.04公顷。街区含50米以上街巷3条,文物保护单位3处,历史建筑24处。
主要价值:商肆连片,前店后居。


街区保护面积15.58公顷,核心保护面积3.79公顷,建筑控制区面积11.79公顷。街区含50米以上街巷7条,文物保护单位10处,历史建筑27处,古井32口。
主要价值:大户集中,院落格局。





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任重道远。将近五年,做了大量实事,概括起来就是申名工作“145”,即:成立了1个专门机构,出台了4个保护办法,完成了5项相关工作。
1个专门机构
2016年,在名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基础上成立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古城保护委员会”,由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古保委”主任,下设相关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20余名,由“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办公室”具体实施申报工作。
4个保护办法
2019年3月14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出台《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文物管理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办法》《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四个法规文件。自此,芷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有法可依。
5项相关工作
近五年时间,申名办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1)收集整理资料
已出版发行《历史芷江》《文化芷江》《人物芷江》三套丛书62卷近2000万字,另有《芷江文物与考古》《芷江建筑记忆》《芷江非物质文化遗产》《古街·名人·旧事》《芷江侗族文化及人物》等书籍出版发行。
(2)编制保护规划
《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2015年10月县人民政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院编制,2018年7月10日通过省级评审,2019年7月2日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芷江侗族自治县文物保护规划》 2018年9月县文物管理局委托湖南工业大学建筑设计院编制,2019年9月通过县级评审。
《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2019年2月进入公开招标程序。
(3)撰写申报材料
《芷江侗族自治县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 2015年开始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随即委托专人开始撰写初稿,经3稿14次修改完善,现已基本成型。同时,《芷江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及基础
资料表》和《芷江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台账》也已经完成文稿撰写及图片编辑。此外,还编制完成了《芷江侗族自治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及基础资料表》等与申报有关的一批基础资料。
(4)挂牌立碑保护
分期分批对各级文保护单位、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进行挂牌立碑保护,迄今为止共立碑22处,挂牌102处。
(5)制作宣传展板
2019年4月,县申名办先后制作高规格宣传展板43块,分别悬挂于县人民政府外墙及县会议中心外墙两处,宣传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此外,县申名办还制作了申名宣传片和专题汇报片,宣传申名工作,迎接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专家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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