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阳私塾
旧时私人设馆教学的处所称私塾,在私塾教学的称塾师,也有称师傅或夫子的。私塾教育在我国教育史上,如要追根溯源,该是春秋时期孔老夫子开创的,此后他的弟子世代相传,一直绵延到中华民国建立前后,历时2000余年,真是源远流长。

从清末到民国,辰溪城乡私塾仍不少,而且是主要办学形式,其类型大体可分下列四种: 一、塾师在自己家里开设学馆,把学生邀集拢来教学,由学生家长付给塾师报酬,即束修。 二、由一个人为学东(东道)牵头,负责收集学生学费,再由他聘请塾师(西席)在学堂、祠堂或私人中堂、仓楼为学馆教学。三、农村中的小康之家,为了子弟读书方便,相互邀约邻居、亲友,聘请塾师教学,除酬金按学生家庭经济条件和学生人数议定致送外,并轮流负担塾师伙食,叫做“轮家饭”。这种形式俗称“邀堂学”,馆址同上。 四、由个人用高薪聘请具有真才实学的名士、宿儒来家坐馆,教自己的子女和亲友的子女。这种类似现在的家庭教师,只有官僚、地主、富商之家才能办到。
学生家长除给塾师薪俸外,每逢端阳、中秋、年关还要送礼。春节学生给塾师拜年另送礼品。塾师也有用文房四宝或书本、摺扇作回礼的。
一所私塾只有一个塾师,学生几个、十来个,最多也只有20个左右。有全是开蒙小孩的,有读过几年书年龄相仿的,也有“冠者五六人,童子六七人”年龄参差不齐的。私塾采取个别教学法,没有固定的修业期限。对启蒙学生,以识字为主,注重朗读、背诵、习字和对课(对对子)。课本采用《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四言杂字》等,女学生必须加学《女儿经》。

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逐步教授封建伦理及文史知识,一般采用《集韵增广》、《幼学琼林》、《声律启蒙》、《千家诗》、《四书》、《五经》、《纲鉴》、《左传》以及《古文观止》等。其教学方式则由朗读、背诵进入讲解习作。准备应试科举的,还必须根据考试范围和规定文体,深入研读《四书》、《五经》和习作“八股文”。
塾师对学生管教甚严,有一套规矩:塾师桌案上或正面墙壁上设有“大成至圣先师孔子之位”,学生入学、放学、点书、背书都要先拜孔子,再拜老师。桌案上除纸、笔、墨、砚、书和一钵土红外,还专门置放1尺多长、两寸宽、1寸厚的硬木板一块,叫做“戒尺”,是用来打学生手心和屁股的。学生如果背不来书或迟到、早退、逃学和违犯规矩,总是免不了要挨打的,这叫做“棍棒下面出公卿”。因此,学生、特别是蒙童视入学为畏途。
塾师中学识浅陋的、卜筮堪舆的、考不取功名贫寒落泊的、名士宿儒望重遐迩的在所都有。其束修没有一定标准,因人因地而异。清末民初以教学为生的有:秀才刘祥武、余致深、刘景昶、朱仁纯,廪生刘举吾、刘开畸,举人余善祥等。他们教学认真,成绩卓著,桃李满天下,深受当时人们敬重和后人怀念。
清末废科举,兴学校。民国年间,对私塾进行多次整顿,使教材、教法逐步适应于时。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前后,湖南省教育厅迭次发出《切实取缔私塾》,订定《取缔私垫规程》等文件,大力推广国民义务教育,对私塾采取一面训练塾师,一面严加取缔。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辰溪举办暑期初等教育讲习所,分教师和塾师两个班。塾师班有李焕文、张光永等49人。学习《新教育概论》、《儿童心理概要》、《私塾教材之研究》、《新教学法及管理法》以及《算术》等课程。经过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进,逐步向国民教育过渡。
明清两代读私塾的,除一部分因家境贫寒、准备从业学徒和读犁耙书者外,其余都为功名利禄所引诱,“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十年寒窗,一举成名”的思想深入人心,牢不可破。万一不能登科入仕,只要博得一身长袍短褂,也可列入衣冠,俨然绅士,勾结官府,武断乡曲,成为一方之望。所以长期以来,“肩不能挑,手不能提”、“师不师,道不道”的“孔乙己”之辈,在所多有,而真正在学问上有造诣、在事业上有建树、在为官上有政绩者,却寥寥无几。
2000多年来的私塾教育,按一分为二的观点看问题,虽然给学生灌输“十年寒窗,一举成名”的封建名利思想和“三纲五常”的封建伦理观念,但在普及教育、提高百姓文化水平、继承和发展文化遗产、丰富中华民族文化宝库方面是有贡献的,作为私塾开拓者的孔子,誉之为“万世师表”和第一位伟大教育家,也是当之无愧的。
Tue Sep 15 09:35:00 GMT+08:0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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