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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动态】桃江县文化旅游志愿服务分队 中小学生防溺水事故工作方案
Mon Aug 17 14:01:00 GMT+08:00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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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中共益阳市委常委会 2020 年第 23 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暑期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故,要求积极开放全县各类文体场所,充分满足青少年文化、娱乐、锻炼身心成长需要,着力加强暑假青少年安全培训,重点防范下水游泳安全风险。根据市、县安委会统一部署,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全县相关单位和文旅广体场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理念,坚决克服麻痹大意思想,把防范溺水事故和加强未成年人安全管理摆在更加突出重要的位置。


二、落实工作要求


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谁所有、谁负责”的原则,迅速对涉水文旅场所水域安全隐患开展排查整治,全面落实预防教育、警示提示、安全防护、应急救援等各项措施,及时消除文旅广体领域涉水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强预防溺水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单位沿街大门LED电子屏幕、微信平台等宣传工具刊播防溺水宣传广告和标语,在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影片正式播放前放映防溺水教短片,对市民、游客及中小学生进行全方位的涉水安全教育,提高广大游客、市民和中小学生等群体对预防溺水的自我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各二级机构志愿服务小分队、各业务股室)


(二)实施分区重点监管。根据辖区内景区、涉水场所等须预防溺水的区域分布情况,各股室负责督促相关场所采取加大人工监控、流动巡查、对所辖区域内易于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域设置醒目警示牌及安全提示标语;加强涉水体育场馆、高危体育项目、水上游艺场所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责任单位:法规股、旅游股、体育股、执法大队小分队、健身中心小分队)


(三)制定方案,防溺水安全管理常态化。预防溺水,重在防范。督促各景区及涉水场所要针对游客、中小学生及市民的溺水隐患,做好预案分类监管,尽力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意识,确保预防溺水的安全管理工作防范于未然。


1. 各重点涉水旅游景区、场所要设立游泳区和非游泳区、配备足够的救生设施和救生人员,加大救生和施救技能的培训,制定应急预案、开展救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生的能力。(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小分队、旅游股;各星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涉水文体项目承办单位)


2. 做好中小学生预防溺水的教育和提醒劝导工作;各景区及涉水场所要在景区大门及显眼位置张贴、发放防溺水宣传资料,确保中小学生及家长全面了解场所内中小学预防溺水相关要求;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确保中小学生安全。(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小分队、旅游股;各星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涉水文体项目承办单位)


3. 对重点涉水地段进行监管,通过树立公益告示牌、在水域周边张贴告示和安排专人巡查等方式,引导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不要在水池、水塘、水渠等危险区域戏水、游泳。(责任单位:执法大队小分队、旅游股;各星级景区、星级乡村旅游点、涉水文体项目的承办单位)


4. 充分利用文化阵地,创作编排防溺水事故文宣作品。组织编排1个以上以“珍爱生命,防范溺水”为主题的优质文艺节目,联合社区、村级文化家园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文艺演出活动。(责任单位:群文股、文化馆小分队、图书馆小分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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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溺水倡议书


尊敬的各位家长和监护人: 


随着炎热的夏天到来,每年因青少年儿童游泳或玩水导致溺水身亡的惨痛事件时有发生。溺水死亡,已是孩子的头号杀手,防溺水教育已刻不容缓。


请家长们或监护人一定要做到“四知道”:1.知去向;2.知同伴;3.知归时;4.知内容。 


教育孩子做到“六不准”: 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孩子才是我们的命根子。请记住“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确保学生幼儿生命安全,让幼小的树苗长成参天大树,将来成为家庭的支柱、国家的栋梁!


编辑:彭思诗 胡笑平

审核:龚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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