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料记载及传说,其组织架构及运作形势大致又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从有滚地龙起到解放初期,村设龙灯公,由村德高望重的长者或首富者掌管。为了龙阵的壮观及娱乐性,以滚地龙为主,并下设仪仗、伴龙、醒狮、乐队、故事、后勤、联络等分支机构,龙灯公有108旦谷租公产收入,以保证耍龙时的基本财务支撑,每隔三、五年或有重大喜事大事要玩耍庆贺时,由掌管召集及村首脑层人物决定玩龙规模,参与人数,行动路线,运行及玩耍时间等等事项,一经决定,各行其是,不得有违。各机构人员基本固定,按照自然法则进行优胜劣汰,老退壮顶进行人事变更。
二、进入到80年代,由于国家形势及生产所有制的变更,特别是新中国特殊期间说龙灯为牛鬼蛇神。龙灯公全部取消,不存在专门公产及机构,确想庆兴,只有等形势宽松之时才有人偷偷将龙头放到大殿上,这时才由村最高行政领导组织牵头,实施临时机构的组建,大都是大年30放龙,初一初二就出行玩耍。时间之快,几乎要召集全村人力财力,为耍龙灯的成功而全力以赴。舞龙的资金来源为兴事者组织捐款筹集,不够部分由村公产偷偷弥补。并巧立名目平帐。
三、现代舞龙其组织运作程序发生了根本改变:
1、组织者为改革开放后事业有成之成功人士。
2、资金来源,全部个人捐款。
3、一改以前自家吃饭,公家做事为统一生活开餐,凡事进入市场货币化运作形式。
4、用“我是芳冲人,为争芳冲的美好名誉积极参加舞龙活动”来激励劳动力积极参与活动。原则上全员上阵,确是不能到场的特殊个别人采取货币补偿制度来解决劳动力保障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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