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阳区公车改革领导小组: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推动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体系,规范我馆公务用车运行管理,有效降低行政成本,根据《益阳市资阳区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综合资阳区文化馆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车改实施方案:
一、单位基本情况
资阳区文化馆为区属公益性全额事业单位,承担着全区群众文化活动的组织辅导、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我馆现有编制数10人,实有在岗人员5人。下设非遗展览厅、书法辅导室、文学辅导室、音乐辅导室、群文展示室、舞蹈辅导室、戏剧活动室、京剧活动室、多功能厅等8个文化活动厅室。
二、参改人员情况
本次参加公车改革的在编人员5人,其中副高1人,中级职称2人,初级职称2人。
三、车改形式及拟发放标准
1、资阳区文化馆未配备公务用车车辆,此次公车改革拟采取领取公务交通补贴的形式。
2、按照节约成本、保证公务、便于操作、简化档次的要求,合理确定各职级工作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根据工资发放标准,具体为(每月):
副高一级1人:对应行政级别副处,每月车补1040元;
中级一级1人,对应行政级别正科,每月车补 650元;
中级二级1人,对应行政级别副科,每月车补550元;
初级一级及以下2人,对应行政级别科员,每月车补500元。
四、其他补充说明
1、补贴区域范围(资阳、赫山、高新区城区)公务出行自行选择出行方式,财务不再核报公务交通费用。跨区域的公务活动按照机关差旅费相关规定,按1.5元一公里实报实销是,对跨区域出行有公务用车事物保障的,不再报销交通费。
2、对跨区域执行公务活动,本着厉行节约、合理安排、统筹协调的公务车辆管理原则,确因工作需要将由局办公室负责联系公务用车服务平台实行租赁保障。
3、所有参与车改的所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当月因病休、事假或其他缺勤,连续在15天以上的,由财务室核实无误后将停发次月个人公务交通补贴。机关参与车改人员正式退休后,从下月起停发车改补贴。
益阳市资阳区文化馆
二〇一九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