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
一代代的读者沉浸于她的小说,
逃离单调乏味、华而不实的生活。
在英国,搭乘大众交通工具时,除非车子故障,不然陌生人之间通常不会主动交谈。如果有陌生人上前攀谈,那人多半是外国人或是怪人。
好几年前的某一天,我坐在九十四号公车的上层,车子停在肯辛顿花园附近,一个年约十五的女孩向我走来,身穿粗布工作服,一头怪发,指指我读的那本范妮·伯尼的《伊夫莱娜》,然后说道:“还好你不是在看简·奥斯汀写的那堆狗屁。”然后我们的对话就这么结束了。
但我还挺佩服她的,因为有些东西是你根本没料到会一起出现,像是“狗屁”和“简·奥斯汀”。英国小说家中,奥斯汀可能是最受爱戴,却也是最被讨厌的一位。固然有许多“简迷”陶醉于她小说中贵妇般的娇媚气息,但更有一群不爽的即将高中毕业的学生,为了通过公定考试,埋首苦读《曼斯菲尔德庄园》。然而这两种读者都忽略了她作品的精华。
简迷没有看见她文雅而有学养的一面;不爽的学者,在忙着准备评量考试等无聊的事,也没发现奥斯汀作品中的生命力:她的幽默感。他们似乎都没注意到,她对事物的观察有多么认真。
奥斯汀之所以一再被人提起,往往归功于那些改编自她小说的电影或电视。这些搬上屏幕之作,引发毁誉参半的评价。最常让人争论不休的,便是哪本小说最好看。吵到后来,通常会演变成支持《傲慢与偏见》与拥护《爱玛》这两方人马激辩:前者才刚获选为英国人最爱的书籍,《圣经》则被远远甩到五名之外;后者则有内行读者赞誉为该时代最伟大的英文小说。
很多读者(尤其是男性读者)排斥奥斯汀的小说,因为在他们看来,她只写家族生活的琐事。的确,奥斯汀的小说中似乎都没什么大事,书中各个角色永远都对是否受邀至某个社交场合而感到惴惴不安,否则就是玩牌或弹奏乐器,把情绪闷在心里,让人难以忍受。许多好批判的读者,会觉得这些角色很像《诺桑觉寺》里的亨利·蒂尔尼将军哼着“记得我们居住的国家和时代;记得我们流着英国人的血;记得我们信仰基督”。
除此之外,奥斯汀仅描写特定的社会阶层。勃朗特在写给乔治·亨利·路易斯,后来成了乔治·艾略特的情人的信中如此坦承:“我简直无法和她故事中的先生女士共处,那些人家中虽然优雅高贵却十分拘谨。”散文家爱默森认为奥斯汀“缺乏艺术创造力”且“囿于英国社会陋习”。就连十分仰慕她的司各特爵士都不免怀疑,她不过是个普通作家,喜欢将生活点滴反映在故事里,作品擅长“以巧妙的笔触,让平凡无奇的事物和角色饶富趣味”。批评家则认为,她的小说好比窒闷的房间,视野辽阔但景色空洞。
会有这些评论,奥斯汀自己要负最大的责任。她说:
我熟知的景色,便是乡村的家居生活。
表示写自己的小说就如同用支细小的画笔在“一小块(两寸宽)象牙上”耐心作画,她也说:
“乡村里的三四户人家”便足以作为写作素材。
然而这些评价,既不能算是她小说的缺陷,也不完全属实。
平心而论,简·奥斯汀的书不太触及现实世界的伤口。如果希望透过读她的作品一窥惨烈的战争或腐败的奴隶制度,将会大失所望。(但拿破仑战争造成的冲击确实出现在小说中,也不难发现书中不时提及加勒比海的甘蔗田,以及英国阶级制度结构的改变等,但这些世界大事都不是她故事的重心。)
她的小说像是演一出日常生活的戏剧,人物的举手投足都充满教养,而且故事以家族为舞台,幽默的人大概会来一句:“纯属家事,无关战事。”
故事背景缺少法国大革命之类的当代大事,因此这些小说似乎反而能超越时空的限制,不太受限于它书写的时代。简·奥斯汀热潮的吊诡之处,便是这些书迷开心地读着关于礼服、跳舞、刺绣等情节,心里却猜想书中设定的年代一定与现代相去不远。因此奥斯汀已然成为英国文明遗产产业的一环,重要程度不亚于《彼得兔》作者波特小姐、俗气的小水彩画、司康饼、茶馆、装饰蜡烛等等。
她可被指派为守护者,守护着乡村生活、烦琐的阶级制度以及英国保守派倡议的社会秩序。身为基督徒,她觉得幸福就是美德,她支持建立核心家庭,且小说似乎也维护着男女角色的既定分际。
因为奥斯汀书中的女主角都以结婚为最大心愿,而且最后也如都如愿以偿,所以评论家甚至宣称,她的小说是婚姻咨询的珍贵素材。书中女子的养成教育,便是如何嫁给意中人,并和他白头偕老,因此有人认为,读者也会顺理成章接受这种观念。
一位较不为人知的小说家研究指出:“一个温饱至上的社会,总是会有许多人,不分男女,投入她小说的怀抱,从中获得宽慰并生发出感激之情。”
此言或许不假,因为众多读者在奥斯汀彬彬有礼、嘘寒问暖的书中世界找到了一股清流,有助他们抵抗现代道德沦丧的世界。以前还可以买到一种汽车保险杠贴纸,上面写着,“我宁愿读简·奥斯汀的书”。
一代代仰慕她的读者,都宁愿沉浸在她的书中,也不想面对现实生活的单调乏味,或借此逃离许许多多华而不实、不再是生活乐趣的事物。
▇ 02 ▇
她的小说其实比大部分人想象的更复杂
目前为止,简·奥斯汀的故事只说了一半,而这也刚好是很多人难以承受的那一半。至于另外一半,则鲜为人知。
我二十岁出头时,曾在一家补习班打工当课辅老师,教一群心不甘情不愿的中学生准备考试。某一年我讲到《爱玛》,班上有个十八岁的学生马克,初次见面时他劈头就说,“我以前常和迈克·欧文一起踢足球,我比他强多了”我当下就觉得,教这小鬼不是件轻松的差事。问题就在于,马克之前已经在班上读过《爱玛》了,但那门课上有一群他所谓的“白痴女生”,讲到书中恋情纠葛就兴奋尖叫,想到男主角弗兰克就如痴如醉。这位男主角可以为了剪头发特意坐车去伦敦,爱时髦的程度可见一斑。
马克觉得简·奥斯汀是无脑的女人,而《爱玛》在他眼中完全是无聊透顶。我若有所思地看着他,说了句这样的话:“简·奥斯写的东西,你只要知道一件事就好,就是她觉得人都是……讲白点都是王八蛋。”从那时候开始,我和马克相处起来便愉快多了。
我的话确实稍微过分了点,但是人们对简·奥斯汀的误解还真不少。有人觉得她写的东西就只是大家聚在一起、刺绣、织帽子,或是随兴描写软语呢喃的感情戏,甚至认为她假道学、对阶级制度毕恭毕敬等等。然而奥斯汀之所以选择描写这样的社会现象,并不代表她亟欲支持这样的价值观,而是因为知道自己在这方面的功力无人能及。
大约七十年前,心理学家哈丁(D. W. Harding)发表了一篇论文,标题为“恨意有度:简·奥斯汀的另一面”。哈丁的用词可能过当了些,但奥斯汀的确是相当着重动机背后的黑暗面,而她也有反动的一面。哈定文中提到:“她希望自己的小说也能让她讨厌的人读得津津有味。”并说:“她是当时社会的文学大家,但她看事物的观点一旦风行,将颠覆整个社会。”
“安逸”的读者,会忽略她文中的“刻薄”;但在她的书信里,这份“刻薄”却不是那么容易忽略。
她在写给姐姐卡珊德拉的一封信中提及一位女子:“昨日产下死胎,比她预期的早了数星期,原因是受到惊吓。我猜是她不小心看到丈夫所造成的。”她写小说就比较收敛,然而也不难发现尖锐的措辞,加上她不排斥描写较情色的意象,例如《曼斯菲尔德庄园》中,活泼的克劳福特小姐说自己已熟识几位海军将领,表示:“少将和中将我见多了,别乱猜,我才没在玩文字游戏呢!”(编者按:“少将”与“中将”的英文“Rear”与“vice”亦可指“屁股”与“淫事”)可以把这句说给无可救药的简迷听听,看她们有什么反应。
奥斯汀笔下的角色不会像《欲望都市》的女主角那么放荡,但她们都关心如何建立人际关系、如何扮演好女性的角色,最重要的是,她们是有欲望的。
想知道奥斯汀的作品多容易为人所误读,看看她笔下最为人熟知的句子就知道。
《做慢与偏见》的开场白:“黄金单身汉都想娶个妻子,这是举世公认的真理。”表面上,这句话让人有些反感,也似乎过于矫情。但这句话不能只看表面。既然是至理名言、就一定要接受挑战;它只是一种挑衅,而非提供一个答案。语气虽然平淡亲切,内容却绝非如此。关键就在“举世公认”这四个字,简直是画蛇添足,有自相矛盾的嫌疑。真理不证自明,根本不需要“举世公认”才算数。
我们得先了解“真理”就等同于“流传下来的智慧”,但平心而论,还真没什么真理是“举世公认”的,至于刚才那句话就更不可能了。黄金单身汉想要的东西可多了,婚姻不知道被排在第几位。其实,把那句开场白换上几个相反的词,反而比较接近事实:“拮据的单身女性都不得不找个丈夫。”《傲慢与偏见》的人物夏洛特·卢卡斯便认为有好归宿之后才能“不虞匮乏”,她“并没有视男人或婚姻如命,但一直把结婚当作目标”。因此眼下的真相应该是:漂亮工整的开场白可能只是修辞上的策略,心思粗大的人才会上钩,所以我们得特别留意。
奥斯汀一生未嫁,所以得靠写作维生。其实大多数作家何尝不是如此,但奥斯汀的形象总让人觉得她不屑这些铜臭。那来看看事实:1813 年的夏天,她写了封信给她哥哥弗朗西斯,信中提到:“你知道了一定会很高兴,每本都卖出去了,所以我现在已经跻身年薪两百五十英镑的行列,这只让我想赚更多的钱。”那本书当然就是《理智与情感》,也是简·奥斯汀出版的第一本小说,书中关于钱的桥段多得惊人。故事主角是一对姊妹,分别叫爱莲娜·达什伍德和玛丽安达什伍德,两人性格截然不同。爱莲娜的情感较为内敛,玛丽安则似乎认为这样不好。玛丽安某次外出散步不小心扭到脚踝,经谜一般的翩翩男子韦勒比相救,道别之后,她觉得“自己要是晚上还睡得着,就太不可原谅了”。在小鹿乱撞的时刻还要故作镇静,在她看来是很羞耻的事。
说得更明白点,“若她起床后,没有大打呵欠、一副昨晚失眠的样子,她会羞于面对亲朋好友”。她的煎熬虽然夸张但并不陌生,因为她对天气同样也是过度在意。她会“观察风向、仰望天空的变化、想象空气的改变”,像典型的英国气候观察员,注意自然现象如何影响人的心情和行为。但就连玛丽安都了解金钱有多重要。她渴望嫁个年薪两千英镑的男人,如此便不愁吃穿。这让爱莲娜吓了一跳,因为她觉得一千英镑就很多了,但玛丽安早就打好算盘:“若想要有仆从数人、马车一两辆、猎人数名,财产就得有这么多。”这话听起来颇有生意人的味道,时下高级餐厅的午餐时段或许也能听到类似的对话。因此最后和玛丽安在一起的布兰登上校,年薪就是两千英镑。毕竟达什伍德家的三位千金和她们的母亲,一年只有五百英镑可花。奥斯汀非常了解财富能触动爱情,就像《傲慢与偏见》开头那句俏皮话,黄金单身汉要讨个老婆并不难。
奥斯汀最早完成的小说《诺桑觉寺》中,也可以看到同样的描述。一个即将结婚的年轻人正好有机会接下年薪四百英镑的工作,对新婚夫妻来说,这份收入便足以应付开支。但新娘其实不太满意,嘴上说这薪水“真的很吸引人”,但没什么说服力,尽管先前她还信誓旦旦:“只要相爱,贫穷就是财富。”还说,“基本上,只要有微薄的收入,我就很满足了。”然而,这本书的主要特色,便是反映小说读太多的可能危害。书中主角凯瑟琳·莫兰以读书为乐,并希望借此产生归属感。奥斯汀也在书中加进自己对小说的见解,认为小说能“透彻解读人性,巧妙刻画形形色色的人,四处洋溢着机智幽默,并以精湛的语言传达给世人”。
尽管如此,小说的力量也会产生可怕的不良影响。对奥斯汀影响极大的约翰逊博士主张“单纯之人读小说以为消遣,是故易受其影响”,他指的便是像凯瑟琳这样的孩子。
《诺桑觉寺》的另一主轴,是对事物的不当解读,而这有赖读者细心留意书中的细节。从故事开始不久就可看出此项特点,像凯瑟琳的父亲,书中形容是“虽然名为理查德,仍相当令人敬重”。眼尖的读者看到“虽然”二字应该会觉得诧异,因为这突显了奥斯汀家族对名字特别有偏见。凯瑟琳遇到的人物也需要解读一番:她后来前往巴斯度假,好逃离家中平淡的生活,但在那,里却受到两位男子的追求,分别是二十多岁的牧师亨利蒂尼,以及胆大又滑稽的牛津大学生约翰·索普。索普这人心思很好,说安·拉德克利夫'的作品他才爱。但问题是,《奥多芙的神秘》根本就是拉德克利夫写的。相较于男性,《诺桑觉寺》里的女性则把阅读当成社交活动,会和好姐妹分享好书,而且大家都知道她们偏爱小说。对凯瑟琳来说,她读了小说后开始胡思乱想,不知不觉中影响到她的生活,才引发了许多麻烦。事情明明不怪,在她眼中就有玄机。现实中平凡无奇的事变得邪恶可怕,因为她早习惯了恐怖怪诞过头的故事。所以亨利后来劝她:“你自己要学会判断,要学会分辨什么是可能、什么是不可能,要学会观察周遭到底发生什么事。”她才知道,光有丰富的想象力是不够的,还需要理智和经验来平衡。
这些小说中,结婚就代表着成功。虽然奥斯汀支持婚姻制度,但她也借由小说显示婚姻亦常是痛苦的牢笼。所以书中每位女主角都不想嫁错男人。而对这些男人来,结婚是个人的事而与制度本身无关,而且一点小牺牲可以换得最大的利益。奥斯汀书中不变的一个特色,就是女主角最终都能分辨心中“对”的人谁,具有什么特质。她们学会了怎么是看人也学会了“掌握及理解全盘真相”。同时,奥斯汀也点出,许多人在与他人交往时有骄矜自满以及好管闲事的习惯,甚至认识的人发生意外他们还幸灾乐祸,并深陷势利的泥沼。
但奥斯汀写的不就是一堆舞会和纨绔公子哥吗?这些小说经常描写各种公开活动,最典型的就是舞会,其中可清楚看到自满的嘴脸,也可看到具有深刻洞察力的心灵。有些人会因为舞会的情节,就摒弃了全部的奥斯汀。
舞会不是很可笑吗?除了一群自视甚高的精英在四处炫耀,有什么好看的?当代英国文学评论家托尼·坦纳(Tony'aner)写过一本谈论奥斯汀的好书,里面提出他对这种正式场合的观察,我读了觉得非常受用:“上流人士聚会是为了瞧瞧上流人士怎么聚会。”参与这些盛会的人,都想要好好享受一番,但更重要的是这类场合带来的逢场作戏。
宴会就是戏剧的一种形式,其中的人物越精明,戏剧就越有张力。宾客打交道的方式要符合其身份地位,一边受到旁人的眼神打量,也一边观察旁人怎么做。宾客也会夸耀自己的成就,在心中帮别人打分数,不时还会有小团体聚在一起臧否他人。
简·奥斯汀作品的特点,就是清楚体认到社交活动是种表演,她将这些表演的微妙之处拿捏得恰如其分。
而实际上,社会本身就是一部小说奥斯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她把反动和传统两种元素糅合在一起。换句话说,读她小说的人会一再遇到相同的疑问:“她是保守人士吗?或者不是呢?”“她对于自己的作品有多少体认?”“她写的东西符合当时的时代精神吗?”我们不常听到“奥斯汀式”这个形容词,部分是因为奥斯汀的生命哲学和深度度很难一言以蔽之。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心目中的简·奥斯汀。”
奥斯汀的书会让读者一而再、再而三地回味,每每都能发现之前没注意到的细节。我们重读一本自认熟悉的书,重看一回最爱的电影,或重温一段回忆,常会惊叹怎么和先前的印象有所出入。也许是我们变了,或许只是我们刚好处于不同的心境。
但话说回来,也可能是我们之前读得太快、太草率、太不精确、太随便了,或者刚好相反,之前读得太细心、太认真、太战战兢兢,以至于无法乐在其中。好书有如聚宝盆,奥斯汀的作品让我们相信,理解文学的方法有很多,而优秀的作家能让文本以不同方式被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