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主要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电子阅览室)、报告厅(培训室、综合活动室)、自修室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免费开放;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咨询、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础辅导、流动服务等基本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免费提供;为保障基本职能实现的一些辅助性服务,如办证、验证及存包等全部免费。
全面推进阶段的具体任务要求:1、开展免费开放宣传活动,做好免费开放前期准备,指定切实可行、严谨细致的免费开放工作方案;2、公示免费开放内容,在窗口接待,场所引导、资料提供和内容讲解等方面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3、现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包括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多媒体阅览室或电子阅览室、报告厅、自修室等)全部免费开放,实现无障碍、零门槛;4、限期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包括文献资源借阅、检索与资源、公益性讲座和展览、基层辅导、流动服务等)全部免费;5、取消办证费、验证费、存包费;6、充分考虑免费开放后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指定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补充、完善安全防范设施设备,确保免费开放后的公众安全、资源安全、设施设备安全。
深化拓展阶段的具体任务要求:1、所有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必须达到文化部公共图书馆评估三级馆以上标准,两部《意见》规定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健全,并且全部免费开放;2、所有一级馆免费提供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提升,形成2个以上服务品牌;3、降低图书馆深度参考咨询服务、赔偿性收费等非基本服务收费,按照成本价格为群众提供服务;4、收回出租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