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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果展示——湖南省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
Mon May 17 09:36:00 GMT+08:00 2021

在湖南本土,有大量的传统习俗、文化艺术,是湖湘人民传统生活方式、审美趣味和民俗习惯的历史积淀,也是湖湘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深入挖掘湖南浓厚的历史文化内涵,充分展示我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建设成就,激发湖湘人民建设文化强省的文化自觉和文化热情,有效传播和提振湖湘文化影响力。自即日起,湖南公共文旅云平台围绕“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主题,遴选了包括版画、歌舞、地花鼓等8个湖南上榜文化和旅游部2018—2020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名单的县(市)、乡(镇)进行逐一推荐介绍,以供交流互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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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坚持以弘扬民间文化艺术为宗旨,把创建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工作纳入了工作的重要议事目程,有效组织、协调文化部门经常开展以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为内容的有地域性、民族性、群众性、经常性和传承性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得到了广大群众的认同,形成了广大群众喜爱并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开展活动以来,做了大量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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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歌鼟简介

靖州苗族歌鼟是第一批国家非物质遗产保护项目。苗族歌鼟(teng)的区域面积分布很窄,仅限于湖南省靖州县的“锹里”(按区域划分为上锹、中锹、下锹)一带地区,面积约240平方公里,境内只有2万余名苗族同胞居住生活在这里。苗族歌鼟作为一种特殊地域和特殊人群中使用的民间歌种,与地方文化和谐共生,其技巧和技术的应用具有“地域性”和“特殊性”。就其旋律和演唱艺术而言,可以算是苗族歌谣艺术中最具代表性的品种之一,特别是其多声部曲调,堪称为世界民歌艺术之珍品。曾经被贺绿汀、樊祖荫、张胚基、白城仁、吴宗泽等著名音乐家誉为“民歌奇葩”、“天籁之音”、“深山珍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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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至2018年成功申报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后,一直致力于用好这块招牌,开展了大量的工作。支持传承人修建歌鼟传习馆,举办民族节会活动,开展非遗活动进校园活动及考核工作,利用好非遗馆做好宣传展示工作,开展丰富多彩的对外交流展演活动,在全县营造浓浓的民间文化艺术氛围,为建设全域旅游,促进文旅融合做出了贡献。


二、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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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导重视

领导重视,完善的组织保障。成立以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为组长,分管文化副县长为副组长的“苗族歌鼟文化艺术之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非遗中心工作人员、各乡镇分管文化专干、非遗传承学校的校长。


(二)搭建完善的民间文化艺术保护机制

增加资金投入,搭建文化艺术传承平台。2018年县财政拨款30万对岩湾鼓楼、岩湾歌场门楼、岩湾歌场玩山游道、岩湾歌场半山廊亭进行了修缮。设立了岩湾、四方坡、岩寨、两头坳、牛筋岭、地坪坳、高枧、樟木凼等8个靖州四十八寨原生态歌场保护村。每年农历六月初六、七月十四这天,湘黔两省数万名青年男女聚集在歌场侃古歌、对山歌、赛酒歌、唱情歌。歌场人山人海,盛况空前。2019年县投资2000万修建了飞山文化广场,每年杨梅节,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组织民间队伍,开展丰富多彩的文艺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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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保障,建立完善传承人机制。目前,靖州成立相对专业的非遗专家人才库,对传承人的认定、评审开展专业工作。目前,靖州有传承人37人,其中国家级1人,省级4人,市级16人。苗族歌鼟传承人7人,国家级传承人1人。德艺双馨的传承人,在保护与传承民族文化方面,充分发挥了传帮带的作用,为靖州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厚植了文化土壤。


(三)举办丰富多彩的节庆活动

充分利用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四八姑娘节”、“苗侗芦笙节”、“四十八寨赶歌场”、“苗年节”等民族节庆活动,开展丰富多彩的民间文化艺术活动。

全县各乡镇有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表演队伍30多支,其中最具影响力的有三锹乡地笋村苗族歌鼟表演队、藕团乡苗族歌鼟表演队、平茶镇芦笙表演队、寨牙岩脚等琵琶歌表演队、县文化馆歌鼟表演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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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开展非遗进校园活动

靖州有平茶镇小学、藕团小学等5所民族文化传承示范基地。近几年来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充分利用好该平台,制定详细的非遗进校园方案,定期对教学活动进行指导,年底组建考核团队进行年终考核。通过该方式,让民间文化艺术在青少年心中生根发芽。

三、下一步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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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完善保护传承平台的建立。在全面普查的基础上,对全县民间文化艺术进行登记、分类、整理、出版,将普查资料系统化、规范化、档案化。对濒临消失的项目进行资料保存,建好档,并归入博物馆进行保存。


(二)健全民间艺人管理制度。民间艺人对非遗的传承保护有着重要的作用,健全传承人管理制度以激发传承人的传承热情。一是要构建完善的传承人认定机制。合理确定认定数量,科学设置认定标准,完善多渠道的认定启动机制。二是加大对传承人扶持的广度和力度。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的命名和资助制度,为他们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支持他们开展传承、传播活动。对工作生活困难的传承人予以帮助。三是继续做好传承考核制度,实行“能进能退”的灵活机制。传承不仅要德艺双馨,还应该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尽到传承责任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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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做好综合保护工作。通过多渠道多方式做好综合保护工作。一是通过开展民族节庆活动如“湘黔四十八寨赶歌场”、“湘黔桂苗侗芦笙节”、“四八姑娘节”、“岩湾歌场”等,以活动带动群众传承非遗的热情和积极性。二是继续做好非遗进校园、非遗馆培训、“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日常性传承及宣传工作。三是加强非遗法的学习和宣传,用非遗法为非遗工作保驾护航。四是做好苗族歌鼟进课堂活动,计划聘请苗族歌鼟传承人,到各乡镇学校进行苗族歌鼟的传承教学。五是继续完善非遗馆建设工作,最大限度发挥非遗馆展示、传承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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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增加资金投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非遗资源丰富,各项传承保护任务重,日常性的传承工作繁多。而这些工作的开展需要大量资金的支撑。我们努力争取将市、县两级非遗项目保护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各项非遗项目得到较好保护。

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非遗”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非遗”保护、传承的要求,与领导的希望、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很大差距。今后,我们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办法》及国家、省、市其他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以加强“非遗”项目宣传展示为平台,以制订全县中长期“非遗”保护发展规划为突破口,积极探索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新途径、新举措、新方法,紧紧围绕展示、传习、研究三大中心建设,着力构建科学化、社会化、立体化保护格局,推进全县“非遗”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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