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江县文化馆成立于1951年,是县政府设立的组织、指导群众文化艺术活动、辅导群众文艺创作、培训群众文艺骨干、研究群众文化艺术、收集整理与保护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的全民所有制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文化馆现有馆舍面积2292m2,其中:办公区域98m2、免费开放中心390m2、文旅非遗展厅228m2、展示展览中心376m2、室外活动面积1200m2。全馆编制13人,文化志愿者2人,其中大专及以上文化学历者14人,有国家认可的正式专业技术人员初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6人、高级职称1人。
我馆有一批在地方颇有声望的艺术人才,县文联各协会(如舞协、曲协、音协、美协、书协等)都曾有我馆干部担任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等职务。
我馆根据上级要求,一直以来坚持把群众文化的组织、研究、辅导、创作作为我们的主要任务。仅“十三五”期间,就组织、承办了“欢乐潇湘”系列活动、原创广场舞大赛、“蒲公英奖”少儿艺术大赛、合唱音乐会、周末百姓舞台等各种文化活动和文艺演出200余场;全馆业务专干包片进社区下基层进行群文辅导1200余人次,参与乡镇文化活动150多次,指导各类节目200余个,获得国家级奖2项、省级奖15项、市级奖30项,获省、市优秀组织奖8 次。
我馆一直重视对传统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与保护。2005年,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办公室在我馆挂牌成立。2009年,协助出版平江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丛书一套七本;现有国家级保护名录1项、省级保护名录4项、市级保护名录2项、县级保护名录29项,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各1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5人、县级代表性3人,建立和完善了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四级名录保护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