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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石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
Wed Dec 02 11:46:35 GMT+08:00 2020

区委第一巡察组:

根据五届区委第八轮巡察工作要求,现就我局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株洲市石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是石峰区政府工作部门,正科级,行政编制4人,下设一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区文化馆,事业编制6人。目前共有在编在岗工作人员10人,区劳务派遣人员2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人,局党支部在职党员9人,退休党员4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 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够,对“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基本原则坚守不到位。有关重大事项的决定还存在主要领导先做安排班子成员再一致表决通过的情况,没有充分听取班子其他成员和中层干部的意见,将议事决策会开成了工作布置会。比如2019年4月9日党组会讨论清水塘广场建宁驿站24小时书屋”图书采购事项,在会前先请示了政府分管领导的意见,会上局长表态后才询问其他班子成员意见,未遵循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要求。有些党组班子成员和有些党员在局党组会或党员大会上,不善于提出自己的见解,不敢发表意见,有的不讲意见,只讲服从,党员的知情权落实得不够,局内的信息渠道不畅,许多事关党员的文件和事关行业发展的重大事项,党员了解得不够。

2. 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到位。局党组班子对二级机构文化馆和文物管理所督促指导较少,往往都是参加会议提要求,每月集中开会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偶尔到基层单位,也是指导、协调业务工作偏多,对基层人员工作的思想状况了解较少,对基层党员参加支部活动、执行支部制度没有严格要求,与临聘人员谈心谈话次数不够。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环宇同志对干部职工口头提醒较多,但碍于情面,批评较少。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 学习的针对性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文化的重要论述学得较少,对相关的行业内的法律法规没有组织有效学习。比如,2017-2018年虽然传达会议精神的次数较多,但专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有关文化的重要论述只有3次;作为文物工作的行业主管部门,没有组织学习过文物法等相关的法规条例,仅在2019年5月对《株洲市工业遗产保护条例》进行了专题学习和研讨。

2. 学习的主动性不够。对学习的认识未实现从“要我学”到“我要学”的转变,甚至把日常政治学习当作负担,学习流于形式。大多数是根据上级要求进行,学习方法呆板、单调,开会时有时“照本宣科”,对一些理论文章和政策文件只是“泛泛而读”,理论联系实际不深、不透,部分党员干部交流研讨时发言内容结合实际不够,深入思考不足。二级机构文化馆和原文物管理未主动汇报部门集中学习情况,无集中学习方面的记录。

3. 学习的实践性不够。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得不深,悟得不透,缺乏深入研讨和精准把握,停留在简单地记住几个名词、懂得几条重要论断、背得几句“金句”层面上。对新形势下的思想建设工作,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研究部署不多,办法和手段不多。局里组织开展的群众文化文艺活动中,对新思想新理论的宣传不足,体现时代主题的原创节目不,群众文艺演出的节目新意不够,弘扬社会正能量做得不够。比如在2018年的文化家家亲系列活动中,虽以“党的十九大”为主题,但节目主要侧重于娱乐性,思想教育意义不足;在2019年“乡韵石峰·送戏下乡”相关活动中,没有融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

4. 意识形态领域认识不足。2016-2018年,全局对于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主要停留在文化市场文明宣传、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检查、扫黄打非工作、群众文化文艺活动等业务工作领域,未将学习教育和信息宣传等工作纳入意识形态责任制,对于宣传报道仅限于完成任务,积极性不高,对于文化旅游体育工作动态的宣传不足。“每周一晚”学习方面,虽然可以按时参加,但缺乏自学的成果检验,好书分享较少,部分人员利用周二晚的时间处理业务工作,违背了学习的初衷。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 党组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够。2017年全局只召开党组会议7次,全局工作会议不超过20次,一些重大事项没有在党组会议上进行研究,党组成员与所分管的同志谈心谈话不多,主动帮助下级解决难点的意识不够。

2. 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够。支部在攻坚克难、增光添彩上缺乏创新、缺乏恒心和“钉钉子”精神。例如:在落实《湖南省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工作中,针对从2018-2020年,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保基本、促公平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这个工作要求,没有积极主动作为,存在畏难情绪和等、要、靠的思想,造成部分指标严重落后。又如:近三年工作中,在旅游工作上的投入不多,开支仅限于参加旅游节宣传活动、编制旅游地图、开展游客满意度调查等,除了在秋瑾故居运营管理上做了大量工作外,其他用于旅游资源开发和规划的精力和经费都不足。

3. 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思想,熬日子,等退休,工作激情消退,面对复杂的工作产生了退缩的情绪。例如:在2019年2月20日召开的全局工作务虚会上,部分人员未按照局长年前提出的要求进行发言,对于本职工作思考不深,对于全年的计划没有提出建设性的想法,导致务虚会未达到应有的效果。少数党员干部对群众的感情有所淡化,有时片面认为尽职尽职就是做好分管范围的工作、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关注上级多、关心群众少。例如:对群众反映的文化活动场所不足的困难,局党组没有多渠道多途径地想办法予以缓解,群众有一定反映。

4. 支部五化建设还有明显的差距。一是表现在主题党日活动多样性不足。能够按区内要求开展“每月一日大走访”活动,但其他形式的党日活动不多,2018-2019年外出参观学习只去了任弼时故居、杨开慧故居、一馆一中心、曾国藩故居这几个场馆,实地交流学习机会不多。二是表现在党建资料整理不规范。2017年度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记录稍显混乱,会议流程不规范;2018年度“三会一课”纪实本上,应到党员人数记录不正确,2018年1-3月考核资料未整理成册存档。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 深入基层调研不够。碍于工作繁忙和时间关系,局内统计数据时直接要求街道、社区报送居多,下基层调研少。比如2018-2019年的健身器材摸底统计工作,存在要街道反复上报和核实的现象,耗时较长,数据不准确,街道也颇有怨言。由于缺乏对基层实际情况的深入了解,前两年的健身器材没有按照场地最成熟、居民最需要的原则安装,存在一定的完成任务的心态,安装以后也很少进行调查、回访,没有最大限度发挥公共健身器材的作用。

2. 主动担当作为不够。局党组存在怕担责的顾虑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部分工作没有明确的文件支持就不敢开展,导致少数专项资金使用率不高,比如:2016年度市局下拨的5万元“江湖山道”体彩公益金就因没有开展工作而被财政收回统筹,导致市局表示再下拨此类专项资金,直至今年区领导出面协调,才开展滑轮培训和比赛;2018年度“扫黄打非”工作经费1万元、农家书屋工作经费4.5万元未及时使用,被财政收回。

3. 工作积极主动性不够。存在“责任田”意识,部分工作不积极主动对接,比如:机构改革后新闻出版职能划至宣传部(新闻出版局),局内就存在了该项工作不属于我局的思想,工作交接过程中有些脱节。

4. 关注民生不够。对民生工作看重考核结果而忽视实际效果。例如:公益电影放映工作是“民生100”考核项目,石峰区每年的任务是288场,虽然每年在辖区范围内放映的场次远超288场,但部分村(社区)由于受场地或电源等因素的限制,不便于放映露天电影,电影公司工作人员便会调整放映地点,我局很少出面进行协调和安排,一定程度上出现公共服务不均衡的现象。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局领导干部能够带头学《宪法》、《监察法》、《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明纪律、懂规矩,筑牢思想防线,牢牢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要问题在于工作纪律和日常监督执纪不够严格。

1. 中心工作纪律不严。三年来,局班子成员和改非干部均承担了中心工作,大大分散了本职工作的精力,在“弹好钢琴”两头兼顾方面心有余而力不足,在时刻遵守工作纪律方面带头不够,领导班子对于在各指挥部工作的党员干部监督和管理较少,只注重工作成绩而放松了纪律的要求。

2. 二级机构管理松懈。我局直接管理三个文化阵地:区文化馆、图书馆以及秋瑾故居,对于三个场所的纪律管理主要是靠不定期抽查,没有形成完善的考勤制度,日常监督不够。

3. 执纪问责制度缺失。我局未制定成熟的监督执纪问责制度,在日常的监督和抽查中,对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也仅限于通报,没有实际处罚;对于干部职工思想上的懈怠,也以和风细雨劝说为主,严厉批评和监管不够。

(六)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

在扫黑除恶工作方面,我局承担行业监管责任,需负责在文化娱乐行业、场所、旅游景区及时发现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强收“保护费”、垄断交易等违法犯罪线索。全局上下能及时传达学习上级精神,在文化、旅游行业广泛宣传和摸排,主要问题在于对扫黑除恶知识钻研深度不够,目前还有部分党员干部对应知应会内容掌握不牢;工作主动性不够,开展相关工作习惯于等待上级安排,在扫黑除恶力度上还存在时紧时松的现象,比如在2019年其他月份抓得松,3月和7月专项斗争宣传和摸排的力度就抓得紧些;虽然对全区32家网吧、11家旅行社、3个文化阵地、2家星级宾馆进行了多次宣传和排查,但对于涉黑涉恶势力和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线索摸排并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网吧、旅行社、景区反馈无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和黑恶势力保护伞等现象,我局设置的4处扫黑除恶意见箱内均未收到举报意见和线索。

(七)单位财务管理方面

2018年度获评石峰区财务工作先进单位、财务报表先进单位,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 在考核奖金发放和差旅费等部分开支方面还存在现金支出。例如2018年度全年现金支出25.17万元,其中21.25万元为指挥部及安全生产专项奖金,另有活动评委费、差旅费、劳务费和备用金等现金开支。

2. 单位印制宣传册、制作宣传展板以及采购部分商品和服务缺少验收资料。例如2018年12月支付株洲市和平工艺广告有限责任公司指示牌制作费用1190元,财务凭证中有合同,有发票,有照片,但无验收资料;又如与湖南韵动文化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全年活动服务合同,包干费用5万元,开展活动24场,签订合同时预付1万元,每个季度再支付1万元,相关活动资料仅在办公室留存,没有放入付款凭证。

3. 对于聘请的劳务人员缺乏严格的考勤制度,发放工资和加班费时未附考勤表。例如2018年支付临聘人员加班费共6000元,通过造表签字发放,表格中填写有加班时间和加班事由,有制表人审核人签字,但未附考勤表;又如文化馆周末守馆人员和卫生人员的工资发放,有劳务协议、有发票,但未附考勤表。

4. 文化体育活动发放劳务费、评委费附件不齐全。例如:2016年10月付“两学一做”主持人、评委劳务费2100元,以发放表形式现金发放,未附劳务合同、劳务发票;2017年2月付元宵游园舞狮劳务费2000元,未附劳务合同;2017年12月付株洲市十三届运动会各项赛事组队费共计119920元,文件中明确了七个队伍的费用金额和明细,但未附劳务合同;2018年8月支付广场舞大赛评委劳务费10人7500元,未附发票。

5. 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台账不规范。局内制定了办公用品入库出库台账,但在日常的工作中忽略了小件办公用品的领取签字,导致台账记录不规范,只能每隔几个月重新进行清理和登记。在采购办公用品时存在未经分管领导批准就直接采购的情况,审批程序不规范。

三、主要原因分析

 (一)政治站位高度不够,思想认识有所偏差。近年来,局党组班子及全局人员理论学习在不断加强,思想政治水平有了很大的提升,但还存在着明显的惯性思维,无论是从站位还是工作方法上,都存在着一定的经验主义,习惯于从自身的角度和以往的工作经验出发,对于十八大、十九大以来的政府工作风格不适应,看问题不够宏观、不够长远。部分班子成员觉得谈政治太空,觉得中央的规定和政策太远,学习资料散会后就仍到一边,未能静下心来潜心研究政策文件和讲话精神,导致理论指导实践水平不足,履行责任不到位。

(二)意识形态重视不够,思想教育抓得不实。对于意识形态这个概念的理解过于片面,没有广泛查找相关资料和文件,前期对于该项工作的开展仅凭个人理解而停留在业务工作上。全局思想教育以会议集中学习和“每周一晚”学习为主,班子成员对于会议、讲话精神传达和学习较为到位,但对于自学的交流和分享不足。班子成员之间谈心谈话也以工作和纪律为主,对于新思想和社会热点焦点问题的沟通不足。

(三)宗旨意识树得不牢,为民服务情怀不深。班子成员对待工作认真勤勉,但深入基层调研不足,对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了解不实,偶尔还存在为了工作而工作想法,把为人民服务当成自己的职业而没有当成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有时满足于工作受到了上级领导的夸奖,而没有深入群众倾听大众的心声,与群众的感情有所疏远

(四)攻坚克难精神不足,主动谋划意识不强。我区文体工作战线性别和年龄比例失衡,存在守成思想,缺乏创新思维,面对新工作抗压能力不足,存在畏难情绪,部分党员干部一心一意为领导班子排忧解难的意识不够,主动作为不够,大局意识不强。

(五)执行纪律不够严格,自我要求有所放松我局文化、旅游、体育、企业搬迁、绿心退出等工作纷繁复杂,在2019年之前局内人员还承担了扶贫、巡察、集体土地征拆等多项中心工作,工作强度大,于是放松了对纪律的严格要求,监督和管理力度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也运用不足。

四、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

针对以上自查的问题,局党组成员经过认真讨论,制定具体整改措施,以本轮巡察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明确整改责任,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重要指示精神,以下一步工作的实效来检验巡察的成效。

(一)加强教育,坚定理想信念,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继续执行局党组每周学习制度,在学习内容上充分征求党组成员的意见,切实把“要我学”转变成“我要学”,增加交流研讨的时间,在思想的碰撞中加深对新思想、新理论及各项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二是注重学习方式的多样化,采取看、学、听、写、读、考等多种方式提升学习的效果,在理论学习中多加入实例,以榜样的力量带动党员领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三是坚定文化自信,树立大局意识。反复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文化文艺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避免一目十行,浅尝辄止,深入领会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和文化旅游融合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把群众体育事业融入健康中国行动,站在全区的角度切实制定工作计划。

(二)转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落实文化惠民。

一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持续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经验主义等作风的整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改正,摒弃陋习,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保持敢作敢为的奋斗精神、时不我待的紧迫意识和服务为民的奉献情怀。二是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合基层走访、主题党日活动、文化志愿活动、体育赛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工作深入群众开展调研,了解群众需求,充分发挥我局在社会管理体系中的作用,提升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水平,促进文化旅游的融合,提高百姓幸福感。三是精简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区“最多跑一次”改革、“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格化治理模式等便民惠民政策,明确市民办事流程,提高行政审批效率,树立为民服务的政府形象。

(三)整章建制,强化制度执行,做到率先垂范。

一是完善工作制度。针对本次查摆的问题,完善学习、会议、财务、监督执纪、考勤、党风廉政、档案归类等相关制度,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强化执行力度。通过考核、评分、监督等手段,把严格执行制度的理念渗透到日常工作中,评比、积分有理有据,纪律监督铁面无私,实现全局管理规范化。领导班子带头恪守规章制度,谨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带领全局人员做到令行禁止,不触线,不越线。三是落实“一岗双责”。细化班子成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以“谁主管,谁负责”、“谁负责,谁担当”的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和分管责任,做到真兑现,硬挂钩,对于上级决策切实做到思想上重执行、行动上真执行、工作上会执行以一抓到底的执着精神和强有力的工作措施推进落实,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反馈。

(四)科学部署,突出党建引领,推动事业繁荣。

一是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拓宽民主渠道,集思广益。征集意见不局限于党组班子、支部委员,而是要更广泛地听取全局工作人员、服务对象以及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部署打下群众基础。二是坚持以党建提高班子战斗力。抓党建是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统一全局认识、提升凝聚力的重要法宝,也是融入全区工作、加强部门合作的重要途径,要以全区“大党建”理念为突破口,推进文化设施共用、文化活动共办、文化资源共享、文化事业共建的良好态势。

                                        株洲市石峰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20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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